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阮晓鸿)
本人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的独立
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阮晓鸿,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1998 年 9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亚新科噪声与振动技术(安徽)有限公
司担任财务主管;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昆山京昆油田化学科技开发公司
担任财务经理;2004 年 5 月至 2004 年 10 月在芜湖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
助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7 年 10 月在苏州万隆永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
审计经理;2007 年 11 月至今为苏州德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的合伙人;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春兴精工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春兴精工及其主要股东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兴精工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
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董事 现场/通讯出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股东会 席股东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会次数
阮晓鸿 14 14 0 0 否 7 7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
召开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类型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5 年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
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告》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提名委员会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计沟通会
沟通会 关于董事、高管薪酬事项的讨论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2025 年度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类型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计的议案》
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 《关于 2025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
会议 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
会议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保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
会议
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
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
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2025 年第六次专门
日 门会议 的议案》
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独立、客观、充
分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与控股股
东等有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
会意见的落实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审计期间,了解审
计时间安排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讨论,督促
审计进度。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同时,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
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考察;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
审计部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现场工作时间累
计达到 19 个工作日。本人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
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
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23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正常履行中。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
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
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情况进
行核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对候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
格和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
次专门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
责的议案》。
(五)关于追偿股权转让款事项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恩联特”)尚欠公司惠州
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转让款、CALIENT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CALIENT”)25.5%股权转让款,惠州泽宏尚欠公司
业务往来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受让方卡恩联特的实际控
制人,为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人一直关注上述款项的支付情况,就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事宜多次
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敦促,关注孙洁晓资产的变现事宜。2025 年一季度,孙洁
晓先生偿还 1,500 万元。
公司已就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泽宏 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
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 民初 3080 号】。因判决已生效,但被执
行人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
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
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 执 11096 号】。孙洁晓先生
已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请求依法抵销债务以冲减(2025)苏
达。后续,本人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会持续向卡恩联特及孙洁晓先生追
偿相关欠项,并结合孙洁晓名下资产的变现进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追收剩余债权,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四、其他事项
五、2025 年总体评价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
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对各项议案及其他重大事项认真审议讨论,结合自身专业知
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2026 年工作计划
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
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与经验优势,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与建议,督促管
理层提升经营质效,切实破解经营困局、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专业性、独立性,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阮晓鸿
二〇二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