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张山根)
本人作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的
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诚实、
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山根,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
年 7 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铸造专业,高级工程师。曾任南京华宏奥迪卡压铸有
限公司、常州市金奥机电有限公司、常州云港机械有限公司等公司总经理、苏州
三基铸造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苏州市永创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
师、苏州金韵压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执行会
长;兼任 ISO/TC306 铸造机械中国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金
属热成形分会(SAC/TC186-SC2)副主任、中国铸造协会专家委员会和标准化工
作委员会专家、苏州市压铸技术协会专家、苏州市粉尘防爆专家委员会专家等。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春兴精工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春兴精工及其主要股东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春兴精工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
客观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本人出席董事
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董事 现场/通讯出 委托出席
姓名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股东会 席股东
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次数 会次数
张山根 14 14 0 0 否 7 7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召开 8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类型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 2025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
会 计进行沟通
《 公 司 董 事 2024 年 度 薪 酬 的 确 认 及
薪酬与考核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委员会 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
确认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
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公司 2025 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会第九次会议 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会第十次会议 《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关于增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
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一次会议
《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就 2025 年度审
计计划等事项进行沟通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依据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开展工作。2025 年度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类型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独立董事专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
门会议 说明》
会议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会议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独立董事专 保的议案》
门会议 《关于为孙公司宣城春兴融资提供反担
会议
保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独立董事专 《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
门会议 议案》
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独立董事专 《关于子公司芜湖春兴为公司提供担保
门会议 额度的议案》
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独立董事专 《关于为子公司金寨春兴融资提供反担
门会议 保的议案》
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对议案的讨论审议,独立、客观、充分
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慎表决,并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与控股股东
等有可能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情况和效果,关注董事会
意见的落实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审计期间,
了解审计时间安排与人员分工,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讨论,
督促审计进度。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
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同时,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交流,听取股东诉求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
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8 个工作日。本人还与公司管理
层充分交流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市场动态和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营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
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一致行动人袁
静女士无偿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提供不超过 23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报告期内正常履行中。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重点关注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
合规,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
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
数据和重要事项,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
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等情况进
行核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对候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
格和履职能力等进行了审核,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
次专门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
责的议案》。
(五)关于追偿股权转让款事项
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恩联特”)尚欠公司惠
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泽宏”)100%股权转让款、CALIENT
Technologies,Inc.(以下简称“CALIENT”)25.5%股权转让款,惠州泽宏尚欠公
司业务往来款。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洁晓先生为受让方卡恩联特的实际
控制人,为前述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人一直关注上述款项的支付情况,就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事宜多次
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和敦促,关注孙洁晓资产的变现事宜。2025 年一季度,孙洁
晓先生偿还 1,500 万元。
公司已就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应付的惠州泽宏 100%股权转让欠款事项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出
具了《民事判决书》【(2025)苏 0591 民初 3080 号】。因判决已生效,但被执
行人卡恩联特、孙洁晓先生未按照上述判决书约定的时间履行相关款项给付义务,
公司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并
出具了《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苏 0591 执 11096 号】。孙洁晓先生
已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关于请求依法抵销债务以冲减(2025)苏
司送达。后续,本人将密切关注诉讼案件的进展,会持续向卡恩联特及孙洁晓先
生追偿相关欠项,并结合孙洁晓名下资产的变现进展,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
措施追收剩余债权,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四、其他事项
五、2025 年总体评价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履行董事会及其
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深入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全过程,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围绕公司治理与战略发展积极建言献策,助力董事会科
学、高效决策。同时,本人始终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践行独立董事的责任与担当,为推动公司规范运
作和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六、2026 年工作计划
法规和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
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与经验优势,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与建议,督促管
理层提升经营质效,切实破解经营困局、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利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
性,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山根
二〇二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