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刘江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江峰,197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项目经理、浙江天顾
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浙江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浙江汇
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现担任浙江汇联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理、浙
江五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维康药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自查情况表。任职期内,本
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本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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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刘江峰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会议
召开前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
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
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主任委员,2025 年出席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严格按
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根据公司
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
真审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积极履
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
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席了会议。本人就公司 2025 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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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同意
召集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同意
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 2025 年 4 月 27 日 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
表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同意
专项说明》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
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展
前与年报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结束前
与年报审计机构沟通确定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
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和核查,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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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
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
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5 年
度与关联方浙江顺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人同意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事项。
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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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
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基于公司年度营业收入、业绩
指标达成情况而制定的,公司薪酬水平科学、合理,与公司实际经营指标完成情
况相吻合,有利于强化公司管理层的绩效管理,促进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华杰女士被选举为职工代表董事。经审阅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履
历及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选
举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恪守独立性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
积极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公司重大事项,并基于自身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
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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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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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 刘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