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荣盛房地产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段及资金需求情况。当前公司正处在实现脱危解困的过程中,公司的
现金将用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的需要,提升财
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
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上述方案
提请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