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峰: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少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0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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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钟少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石药集团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客观、
公正地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一、基本情况
  本人钟少先,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
师、房地产估价师,湖南省国资委评估评审专家。曾任长沙市煤炭局
财务科长、长沙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财务科长、湖南省七宝山硫铁矿有
限责任公司监事、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中联
资产评估集团湖南华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南求是土地房地产评估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沙碧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 2026 年 4 月,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
董事会换届卸任独立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参加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亲自出席了履职期间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除对《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回避表决外,董事会审议的其余议案本人均投了
赞成票。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
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公
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是否连续两          通讯参
       现场出席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现场参加
应参加董                              次未亲自参          加股东
       董事会次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股东会次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数
                                    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
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
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沟通、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审计工
作总结、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 年度的定期报告、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提出建议,掌握 2025 年度公司的实
际经营情况,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
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规则》相关规定,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机制进行了讨论与研究,切实履行
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参与了 4 次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关联交
易及非标意见消除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权利
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
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
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大连金港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
  (四)与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与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进场前沟通会、审中
沟通会和审计总结会,充分沟通了年报审计计划与内容、审计意见以
及财务报告信息等情况,并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
保质完成年审工作,积极履行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会及股东会等各项会议,利用出席相关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
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的方式,听取中小股东的意
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本人不断学习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本着
一贯诚信与勤勉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充分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召开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
料并及时传递,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和支持。
  (八)其他工作情况
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
东会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重要事项、内部
控制情况,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公司制度完善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
   (修订后名称调整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
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
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同时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并制定和废止
部分制度。
  (三)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审核作用,持续关注公司
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而又专
业的判断。经查核,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定
价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续聘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
其相关资料,本人认为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5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详细了解,认为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六)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收到股东平江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以
下简称“平江国资”)出具的《关于提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平江国资提议公司董事会将
《关于选举刘树林为景峰医药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
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刘树林为景峰医药第八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刘树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廉奇志先生为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廉奇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公司董事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公司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七)聘任公司总裁事项
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审查总裁
候选人刘树林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有关
资料,本人认为刘树林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
《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已于 2026 年 4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后离任。在此,
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
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钟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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