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西: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锦超)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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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制度规定
和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认真履职,勤勉尽责,独立谨慎行使权利,切
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锦超,汉族,中国国籍,1956 年 4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为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情形,
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述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在各次会议前,本人会仔细阅读会
议资料,深入了解议案内容,并积极参与决策讨论,基于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判断,
审慎行使议案表决权,对各次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对审议事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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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针对重要事项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提出了个人建议和意见,为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提供助力。
本人充分了解公司重大决策的股东审议情况,见证了公司召集、召开、决策等程
序的合法合规性,切实保障股东权益的行使。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召开会议 2
次,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核通过了《关于提名聘任
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提名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和《关于提名补选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严格审查候选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等相关信
息,提出个人意见。同时,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兼职情况,
了解履职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了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员工的薪酬水平及发放情况。
报告期内出席会议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考核情况的议案》,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
规定事项事前审议职责,为董事会作出重大决策提供建议意见。2025 年度,公
司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情况,对《关于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对公司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对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审核,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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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关注年报审计过程、进度以及年报审计问
题,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沟通和交流,确保审计工作及时、
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了解听取中小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举办的投资者说明会、业
绩说明会等机会和渠道,认真研究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及公司问题回复,积极与
公司进行沟通,力争做好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保证公司与中
小股东的沟通渠道畅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办公及公司配合情况
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时间,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现场及通讯交流沟通、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实地参观考察
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管理层对行业发展情况、生产经营等方面
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重大项目执行进展、项目技术研发、内部控制整改进展等
情况。同时与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相关业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
司人力资源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规范等情况,掌握公司动态。同时,
本人结合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新能源行业业务拓展提供专业的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现场考察等多种方式,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发生的事项予以重点关注,本着
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
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 2025 年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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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投出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双
方共同发展。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和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
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并投出了赞成票。董事会会议前本人审阅了议案相关材料,认为
政旦志远会计师事务所已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平台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
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
  (三)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议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裁的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均投出了赞成票。董事会会议前,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上述议
案相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上述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专业能
力均符合公司岗位任职要求,具备履行职责的任职条件,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
见。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披露了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上
述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
议,认为公司编制的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决策程
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
制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与公司
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和业务部门的密切沟通,关注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重
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实际,
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继续发挥作用,持续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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