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华忠,自 2025 年 8 月起任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托自身专业领域的能
力,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于华忠,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双学士,中国海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
学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职称。2001 年执业,全国
公共法律服务先进个人,青岛市拔尖人才,青岛市优秀律师。现
任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高级合伙人,青岛市律师协会理事,律师执业维权委员会主任,
第九届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主任;凯撒旅业集团股份有限
-1-
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报告期内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不在
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
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5 次,提交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
包括定期报告、修订公司章程和制度、补选或变更公司董事和高
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项目投资及关联交易等事项,公司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会议召集召开符合监管规则和法
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类会议。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
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
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参
-2-
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应出席次
会议名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数
股东会 1 0 0
董事会 9 9 0
审计委员会 4 4 0
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成员,结合专业背景为委
员会提供专业意见,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作为审计委
员会委员,依托专业优势,在重大诉讼审议工作中,重点聚焦各
类风险要素,认真研判潜在隐患,提示公司防范相关风险。督促
公司内控体系升级,立足专业领域提供建设性意见,助力公司完
善内控质量。
本人均按时出席,会议主要审议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项目关
联交易等事项,对独立董事事先同意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充分
讨论,并依据事实和法规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3-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中小
股东利益保障作为履职的重要原则,重点关注议案的公平性、合
理性及对中小股东的影响,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
障。
为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紧跟资本市场监管政策变化,本人积
极参加监管机构、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公司组织的董监高培
训、ESG 专项培训等,共计 2 场。认真学习最新发布的《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指引》等各类最新监管规定与专业文件,及时掌握资本市
场监管政策动态及行业监管趋势,将专业知识与公司实际经营相
结合,确保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
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在认
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了解相关情况后,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关
注该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
条所列的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执行情况,监督董事会决
-4-
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小港湾休闲海钓
基地项目暨关联租赁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和
运营信号山青年旅居社区项目暨关联租赁的议案》及《关于增加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均
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本人认真审阅,认为该等关联交易系公
司正常开展业务形成,交易各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则,
定价合理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亦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
负面影响,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价报告
披露《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全面准确披
露相应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与重要事项,充分向投资者揭示公司经
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重要事项包括: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
-5-
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
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等
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公司业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等方面
探讨交流,积极督促内控建设高质量推进。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和监管政策对公司的
影响,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报道,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
议。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管理层汇报和现场交流、参加子公司现场调研、行业考察等形式,
时刻关注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和经营
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职能。
七、总体评价与 2026 年度履职计划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6-
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依法合规履职,勤勉尽责工作,为公司治理水平的
提升、各项业务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同时,本人与公
司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公司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
认真落实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法律专业素养,聚焦公司风险防控
体系建设,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
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衷心希望公司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
司形象,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所给
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于华忠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