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国黄金集团黄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诚信、勤勉的态度,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现将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一)本人履历
王旻,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4 年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投资系助教、
讲师;1999 年 3 月-2014 年 2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
一处主任科员、机构部检查三处主任科员、检查四处主任科
员、检查四处副处长、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二处副处长、
处长、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副专员、中国证监会
河北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14 年 2 月-2017 年 9 月,
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兼任秘书长);2017 年
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9 年 4 月-2021 年 1
月,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高级顾问;2021 年 1 月-2021
年 10 月,任上海复星集团高级副总裁;2022 年 5 月至今,
任北京大至咨询有限公司 CEO;现兼任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SH601990)独立董事、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立董事;2025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大酉咨询有限公司经理、
董事、法定代表人。
(二)本人独立性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报告期内,本人
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或领取报酬(董事津
贴除外),与公司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重大业务往来或
其他利益安排。
本人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
重大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监管处罚或纪律处分,个人情况未发生
影响独立性的变化。履行职责时能够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的立场,不受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其他单位或
个人的不当影响。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0 次(其中定
期会议 4 次、临时会议 6 次)。报告期内,本人均按时出席全
部董事会会议,未有缺席情形;并按规定参加公司股东会 3
次。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配套
材料,对涉及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调整、重大投资与资产处置、
经理层业绩责任书等事项进行重点研判;必要时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情况。会中
结合自身资本市场和工作经验,就决策程序合规性、信息披
露充分性以及对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
权;会后持续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做到勤勉尽责。
(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并任战略与 ESG
委员会(2025 年 9 月 29 日更名,更名前为“战略委员会”
)
委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主要审议公司
董事及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事项,以及董事会成员结构调整等议题。作为提名委员会召
集人,本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组织委员从政治素质、职
业操守、专业能力、行业经验、风险防控意识等方面对候选
人进行综合评价,审查提名工作是否符合《中国黄金集团黄
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确保选
人用人过程公开、透明、规范。通过提名委员会的前置审查,
进一步强化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
度。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2025 年共召开会议 3 次,先后审议
年度投资计划及调整、设立中金珠宝(国际)有限公司、ESG
报告等事项。在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从公司战略布局与集
团整体战略的匹配度、重大投资项目的风险收益平衡、ESG 目
标与公司发展阶段的适配性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公司在合
规前提下逐步提升治理透明度和可持续发展水平,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合规性和专业性支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就与中国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合作安排、关联交
易等事项进行审议。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
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形成明确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
供了专业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结合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以及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负责人和
董事会办公室沟通交流等方式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
时间达到 15 日;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日常沟通,持续了解公司
治理运作、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推进及风险管控等情况。
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质
量,对涉及治理结构调整、重大投资及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等事项,通过事前沟通、会中审议和会后跟踪等方式进行持
续关注;结合自身监管及资本市场从业经验,就合规性、信
息披露充分性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同时,通
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关注中小股东关切,督
促公司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就本人年度履职情况向全体股东作了专项汇报。2025 年本人
出席公司股东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
的表决情况,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
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针对公司业绩以及经营情况等市场关注的问题,与
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有效回应了市场关切,促进了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为更好规范独立董事履职行为,强化对《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
本人通过现场会议或网络学习等方式,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重点学习独立董事
改革路线、董监高履职要点、信息披露和合规运作等内容,
切实深化依法依规履职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同时,通过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专门
委员会会议材料,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监管规则学习,了解
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治理和资本市场表现情况,并将相关学
习成果运用到具体履职过程中,提升重大事项审议的专业判
断能力。
四、总体履职评价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恪守独立董事职业操守,未接受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宴请、
礼品礼金及其他利益安排,未利用独立董事身份为本人或他
人谋取不当利益,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在资本市场监管、公司治理及风险处置等方面的专
业优势,围绕公司治理结构优化、重大事项决策合规性、信
息披露质量及投资者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审慎审议和持续
监督,在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对公司运行和公司治理的意见与建议
总体上,公司在 2025 年度公司治理优化调整和经营稳
中求进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结合本人履职情况,提出以下
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战略管理的系统性和穿透性。
建议董事会在“十五五”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通过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或战略专题会议,定期听取重点战略项目
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形成清晰的战略解
码与执行反馈闭环。
(二)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与中长期发展目标的匹配。
建议在经理层及关键管理团队的考核中,提高渠道质量、
风险控制等指标权重,适度弱化单一规模类指标;在监管允
许范围内,探索与中长期业绩表现挂钩的激励安排,增强核
心团队对公司长期价值创造的关注。同时建议加强信息化和
国际化建设、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经营管理中的应
用。
(三)更加主动、透明地开展资本市场沟通。
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的前提下,建议公司进一步丰
富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等形式,加强对公司治理改革成
效、渠道改革进展、风险化解成果的解读,提升公司在资本
市场的形象和影响力。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本人对公司一线经营和消费者结构的感知仍主要依赖
公司汇报和公开信息,下一步将结合公司安排,在合规前提
下进一步增强对终端业务和渠道运营的感知度,更好发挥本
人在资本市场和治理方面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治理与投资者
利益保护做出更多贡献。
董事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