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王雪
本人作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的工作
中,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力,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雪,中国国籍,女,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民革党员,西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CPA Australia),中国会计学
会会员,中国管理会计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特聘教师,主持或主研多个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发表学术论文 20 余篇,著有
专著 2 本,主编或参编教材多部。2007 年至 2012 年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助理教授;2012 年至 2020 年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年 5 月任四川迅游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67.SZ)独立董事;
代码:600880.SH)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 18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情况
与考核委员会和1次提名委员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 缺席 是否连续 参加 参加薪
独立 实际出 委托出 参加战 参加审 参加提
席董 董事 两次未亲 股东 酬与考
董事 席董事 席董事 略委员 计委员 名委员
事会 会次 自出席董 会次 核委员
姓名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会次数
王雪 9 9 / / 否 3 / 8 1 2
本人在任期内均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
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
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公司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期间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2025年度
任期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关于因董事调整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因董事调整
被动形成关联担保事项。
除召开上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三位独立董事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展
开内部沟通会,沟通讨论的内容包括公司内控、合同管理等问题。
(三)任职期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
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
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实
施细则》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监督,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对
公司内控情况进行核查,对内部审计部工作情况等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情况,
及时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及其他专项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司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及其他专项会议,此外,还通过现场、电话、网络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持续经
营的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
见;对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资料进行审核、对重大事项进行
了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方面所做的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
充分利用会议讨论、现场调研、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按时亲自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担任委员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上,就中小股东关注的公司经营情况、战略
规划等情况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培训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
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因董事调整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因新任董事孙元华曾任参股公司四
川创智联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联恒”)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则,
创智联恒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对创智联恒提供的存量担保因董事调整被动形
成关联担保。认为公司本次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
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是综合考虑其审计
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等情况后决定的,是公正的、合理的,并能保证公司的
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三)披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025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
于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完成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
任工作,新任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其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
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
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勤勉尽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王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