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闫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于 2025 年 5 月被选举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期间,本人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珠海安联锐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珠海安联锐视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闫磊,男,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法律专业背景,现任公司监事。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广东融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15 年 3 月至
常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1 年 4 月至今,任北京市京师(珠海)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5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形成《独立
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本人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或者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议名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董事会 4 4 0 0 否
股东会 1 1 0 0 否
东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
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序合法,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
情形。
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
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重
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对提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
未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
本人还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人任职
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郭琳
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建议聘任李志洋
为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同意聘任申雷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同意
聘任申雷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同意聘任申雷为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
《关于同意聘任宋庆丰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同意聘任邹小
蓉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对选举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
审查,切实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人还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本
人任职期间,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审议通过了对联营公司增资的事项,本人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况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并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四)与中小股东交流情况
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股东会,积极与中小
股东进行现场沟通与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诉求,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0 日,与上一届独立董事的现场工作合计天数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本人为全面了解公司经
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现场结合通讯等方式参加公司
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及现状、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关议案审议前,能够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客
观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
的合法权益。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执行情
况。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等沟通,关注公司治理情
况。
本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上市
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2025 年度任职期
间,本人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认真学习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合法
权益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行使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需核实、询问有关情况和信息时,能够及时、如
实回复,提供相关资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的董事
会会议,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联营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
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并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
阅读定期报告全文,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
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
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李志洋为总经理的议
案》
《关于聘任申雷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申雷为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关于聘任申雷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宋庆丰为副
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邹小蓉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完成了公
司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组成委员的选举、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本人审核了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专业素养等方面的情况,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要求,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公司各项重大
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
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闫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