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章鼓: 独董述职报告李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0: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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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李华)
董事,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勤勉、忠实、尽责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华,1972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
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中国财政学会理事、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
会学术委员,全国税务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山东省经济与财政类专业教学指导委
员会秘书长,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1998 年 7 月至今在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工作,曾
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
税务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赛克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本人于 2020 年 4 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
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和科创版独立董事课程学习,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
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会出席情况
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董事会                           股东会
姓名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   列席股东
                            缺席次数
     会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会次数    会次数
李华      6       6     0          0      否       3         3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议每个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
 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和弃权票。在董事会会议上,本人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
 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补
 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本人就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
 审计与会计师多次沟通相关审计计划、审计意见,及时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
 及时、准确地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其他定期报告也进行了认真审核;负责公司内部与
 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
作用。
  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
规定,将该议案报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审阅内部审计情况及内控评价报告,督促切实履行内部监督职能;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保持密切沟通,重点关注审计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针对财务数据真实性与内控有效性进行
专项质询。审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时,严格核查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确
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有效防范审计风险,确保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
营成果。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诉求,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
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
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反馈中
小股东的关切。在公司的重大决策过程中,本人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确保决策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情况,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升自己的履
职能力,提高对维护投资者权益的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进一步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
  (六)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并对子公司进行现场调研,深入公司的生产经营一线,了解公司的生产情况、市
场销售情况、技术研发情况等,通过会谈、微信、视频、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通过现
场调研和沟通,本人对公司的实际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重大事项进
行核查,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本人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正常
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补充确认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结合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
方销售商品、采购商品,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合理
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定价,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正
常经营往来,属于正常商业化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合理、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董事会审议该
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报告及
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
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经审慎判断,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分配方式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
阅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服务的需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
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查阅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且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及日常管理情况
  (1)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
加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决定》(〔2025〕110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
改。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
员进行了通报和传达,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对《决定书》中涉及的
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公司
后续将持续监督与改进,建立健全长效监督机制,不定期对整改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强沟通与协作,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及时了解最新的监管政
策和要求,确保公司运作始终符合监管标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监立案字 0042025026 号),因涉嫌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本人对以上事项高度重视,已督促公司积极配合山东证监局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义务,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员
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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