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严
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同时遵循《公司章程》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忠实、勤勉、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
职责。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各项相关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查与充分研讨,独立、客观地发表专业意见。履职过程中,始
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切实保障
公司决策的公开、透明与公正。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来小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9 年 1 月出生,硕士学历,教
授级高工、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资深专家、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会士。1984 年至
今,在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工作,曾任电工所所长、新能源与储能运行控制国家
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十三五”能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专题研究专家,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实施方案及指南编写专家,项目责任专家,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储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化工学会储能工程专业委员会、中
国能源研究会储能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要从事电能存储与转换技术、超导
电力技术和电动汽车技术等前沿学科及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先后主持并参与
了多项国家项目、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和奥运科研课题,以及张北储能试验基地和
国家电网公司电池储能技术实验室的建设工作。2016 年起,在储能和智能电网
领域,任“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十余个项目的责任专家;参加国家电网公
司储能与电动汽车领域的指南编制工作及项目督导工作。截止目前,除担任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还担任许昌智能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所述情形,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参加会议情况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
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
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应出席股东 出席股东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则予以逐项审查,并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审议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决策程序,经充分
讨论后形成表决结果,相关决策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相关事项均投同意票,不存在异议事项,亦无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日期 会议 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月 15 日
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
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换届后担任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
人均参加了上述专门委员会举行的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具体如下: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任职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议次数
督促了年度审计工作进展, 就年审工
月5日 步沟通,就审计主要关注问 进行了督
题交换意见。 促沟通。
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
第八届董事
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会审计委员 委员 3 2025 年 4
案》《关于聘请 2025 年度 同意
会 月 25 日
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
<2025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中关于聘任公司财 同意
月 23 日
务总监的相关事项
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
度薪酬及拟定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
同意
第八届董事 月 25 日 拟定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会薪酬与考 主任委员 2 案》
《关于注销 2022 年、2023
核委员会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审议《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同意
月 14 日
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 2025 年 4 总结上年工作,研究讨论公
委员 1 同意
会战略委员 月 24 日 司整体战略规划及 2025 年
会 度发展计划,审议《关于
<2024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
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 委员 1 同意
月 29 日 议案》
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重大事项前,全面、及时、充分地审阅相关背景资料、论证文件及决策依据,针
对重大、复杂事项,主动与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及财务部门进行沟通问询,全
面核实相关情况、充分掌握决策信息。在此前提下,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
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董事会决策程序严谨、过程规范、
结果公允,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
期内,本人系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监管规则、
规范性文件与监管要求,及时更新专业知识体系、准确把握监管政策导向。通过
持续学习与实践积累,进一步提升了合规研判与风险识别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
规范运作及风险防控提供更为专业、精准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维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履职保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
范开展信息披露全流程工作。2025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均做到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未发生信息披露违规情形,有效保障了全体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应有
的监督与决策支持职能。2025 年度,本人先后赴公司杭州、武汉等主要生产基
地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深入了解生产运营、现场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跟踪
监督董事会决议的落地实施与执行成效。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会
议,对公司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等重大关键事项进行严格审查与
审慎判断。同时,多次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业绩、规范运作及重大事项进展
的专项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沟通交流,及时、
全面、准确掌握公司经营动态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此外,本人持续关注宏观政
策环境、行业市场需求变化等外部因素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潜在影响,及时跟踪相
关媒体报道与市场舆情,全面掌握内外部关键信息,确保独立、客观、审慎地履
行监督、核查与专业建议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高管薪酬方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等事项,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公司
不存在上述情形。相关事项具体审核程序详见本报告“(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相关事项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
要求,始终坚守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为核心,认真、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充分
运用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独立、客观地对公司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
议与充分研判,积极发表专业、独立的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监督、制衡与咨询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经营管理规范运行,
全力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诚信勤勉、客观公正的态度,忠实、勤勉、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强化
履职能力与监督意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专业建议,
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助力公司
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