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付黎黎,中国香港籍,1985 年出生,牛津大学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
曾任职美银美林证券消费研究部(2011 年至 2013 年),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2009 年至 2011 年),2013 年至今任盘实资本(香港)执行董事。截止目前,
除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还担任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公司未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六条所述情形,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参加会议情况
亲自出席了 2025 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应出席股 出席股东
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未亲自出席会 东会次数 会次数
议
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审慎决策的原则,对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表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各项
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异议、反对或弃权情形。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业委员会,本人担
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本
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各项会议。具体如下:
召开会
委员会名称 任职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意见类型
议次数
第九届董事 审议《关于注销 2022 年股
会薪酬与考 主任委员 1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 同意
月 14 日
核委员会 期权的议案》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核查,审议《关于
第九届董事 同意
月 14 日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会审计委员 委员 2
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
会
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同意
月 29 日 度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 委员 1 同意
月 29 日 议案》
会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审议的各项重要事项,均提前全面了解相关背景与材料,对关键内容必要时主动
沟通问询、充分核实情况,保障决策依据真实可靠。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
判断与客观立场,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培训,持续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政策,不
断强化合规意识与专业素养,提高风险识别、审慎判断和科学决策能力,以更扎
实的专业能力履行独立董事责任。
督促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障全体股东平等享有公司重要
信息,维护公司治理规范与资本市场公信力。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公司发展的影响。本人到公司杭州基地进行了实地调研与现场走访,深入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生产运营、内部管理等情况。认真履行监
督职责,持续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进度与实施效果,重点对公司财务管理、对
外投资等关键事项进行审查。报告期内,认真聆听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
范运作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大事项进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信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执行子公司增资等事项,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相关事
项具体审核程序详见本报告“(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相关事项决策
程序、执行以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秉持诚信勤勉、审慎尽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职责。报告期
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监督、专业支撑、决策咨询的核心作用,依托自
身专业背景与执业经验,聚焦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规范运作、合规管理等
关键领域,积极建言献策、审慎研判把关。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重大事项,
均进行深入研究、独立审议并发表专业独立意见,持续助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将继续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履职立场,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
强化监督职能,提升专业决策建议质量,积极推动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持续
督促公司规范整改已发现的问题;持续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
求,坚守合规运营底线,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实
现持续、稳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独立董事:付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