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动力: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朋(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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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
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 2025 年工作中,认真履
行职责,充分发挥自己的会计、审计专长,独立、勤勉地履职,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在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时,会提前了解
各项议案背景资料,认真把控风险并进行提示,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现将
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姜朋,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公司海外项目财务部总经理,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 2025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全面
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相关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以现场/通   缺席次数
                              讯方式参加
                               次数
       姜朋         8       8     8     0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
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
议审议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公司召开董事会第五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管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报告
  期内,公司董事、高管薪按照现有绩效考核与激励约束机制进行。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及聘用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出了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
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
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日,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还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作为独立董
事,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
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保护社会公众及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
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5 年度,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了所有应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
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机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
小投资者诉求,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
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治理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
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也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
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以上是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汇报。在此,对于公司
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姜朋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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