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26-014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概述
及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6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
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
控股股东北海市爱数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
唐晖先生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接受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明之先
生、朱凡先生、唐晖先生已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李明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其通过爱
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56,044 股,并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
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556,0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179%,
李明之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朱凡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其通
过爱数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056,044 股,并通过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556,0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李明之先生及朱凡先
生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公司接受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三、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序 拟申请综合
债权人(拟授信银行) 拟担保方
号 授信额度
合计 17,000
同时,公司拟于上述银行开立对应业务保证金账户,通过开立保证金账户方式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链货款及经营性采购款项,公司将以保证金质押
方式与银行签订相关协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担保期限、授
信品种以公司根据自身需求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四、关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6 年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
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且无需支付担保费用。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
额度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关联方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最终授信额度及担保
金额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
信提供担保,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无需
支付担保费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体现了公
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外,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0 元。(上
述金额不含本次)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通过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询问公司有关人员
关于此次关联担保的情况后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明之先生、朱凡先生为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 2026 年度业务发展及经营资金需求,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