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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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9
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ZZAA1B0349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畅银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百川畅银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
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
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
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
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百川畅银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百川畅银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百川畅银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
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ZZAA1B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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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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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46 号)同意注册,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9,023,462.26 元(不含税)
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0,976,537.74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 61309953_R01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413,919,722.85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为人
民币 108,724,415.07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236.42 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订了《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原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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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存款余额
账户 存款 初始存放金额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人民币
状态 方式 (人民币元)
元)
招商银行股份
正常 活期 沼气综合利用
有限公司郑州 371902795010109 180,320,754.72 236.42
使用 存款 项目
东风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购置移动储能
已销 活期
股份有限公司 637772450 车项目及沼气 110,000,000.00 -
户 存款
郑州分行 综合利用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河南 补充流动资金 125,000,000.00 -
省分行
合计 415,320,754.72 236.42
注: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包含未支付或未置换的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
民币 4,344,216.98 元。
三方监管协议》由有管辖权限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统一签署。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改变募投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整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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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运营,其中大悟县城区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合作方磨合
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尚未完成建设,如继续推进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可能面临较大
不确定性,为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
率,公司经审慎考虑,已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资。但近些年受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占
比提升影响,该等项目存在经营期限、合作方沼气情况不及预期的情形,导致部分项目
已停产或减容,从而导致项目运营期内整体投资回报不及预期,公司存在垃圾焚烧替代
卫生填埋导致垃圾填埋气治理项目机会减少、垃圾填埋气不足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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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410,976,537.74 108,724,415.07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8,669,969.14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08,669,969.14 413,919,722.85
集资金总额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44%
项目可行
是否已改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本年度实现的效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3)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金投向 资总额 (1) 金额(2) 益 生重大变
分改变) =(2)/(1)态日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 是 185,000,000.00 72,355,410.58 - 74,515,787.02 102.99(注 2) 不适用 -12,138,344.03 注1 注1
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 否 110,000,000.00 107,636,723.50 54,445.93 108,170,305.23 100.50(注 3) 不适用 11,943,315.09 否 否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25,000,000.00 230,984,640.09 108,669,969.14 231,233,630.60 100.11(注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0,000,000.00 410,976,774.17 108,724,415.07 413,919,722.85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合计 - 420,000,000.00 410,976,774.17 108,724,415.07 413,919,722.85 - - - - -
公司“购置移动储能车项目”处于市场大力开拓阶段,公司配置了大量技术、运营及市场人员用于支持业务发展,2025 年,业务当年已实现净利润 1,194.3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万元,但由于前期市场开发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大,历史亏损导致该业务累计收益仍为负数,未实现预计收益。“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9 个项目中有 18 个项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运营,其中大悟县城区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合作方磨合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尚未完成建设,如继续推进该项目,实现
(分具体项目)
的效益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考虑,已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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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具体情况详见注 1。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9 个项目中有 18 个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运营,其中大悟县城区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合作方磨合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尚未完成建设,如继续推进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率,
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经审慎考虑,已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资。受垃圾处理方式中焚烧占比提升影响,存在“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经营期限、合作方沼气情况不及预期的
情形,导致部分项目已停产或项目投资回报不及预期。(具体情况详见注 1)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93,797,586.74 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2,951,764.14
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 93,797,586.74 元及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951,764.14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 61309953_R01 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
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对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的金额完成置换。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原证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6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告编号:2024-060。公司已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8,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8 亿元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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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将及时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原证
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0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11。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7 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为 236.42 元(含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 2026 年 1 月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用途及去向 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原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
情况
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注 1:公司自设立以来深耕于环保行业,是国内第三方提供沼气资源化利用的主要服务商之一。上表中,公司“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9 个项
目中有 18 个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运营,其中大悟县城区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合作方磨合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尚未完成建设,如
继续推进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率,公司经审
慎考虑,已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资。近年来,受行业政策影响,垃圾焚烧替代卫生填埋导致填埋场垃圾进场量减少,在此背景下,“沼气综合
利用项目”面临经营期限短、合作方沼气情况不及预期等问题,相关电厂的沼气产气量不及预期。因而,自项目投建以来,因经营环境的变化,
当时沼气项目可行性测试时适用的一些基础假设发生了变化,导致部分电厂在后续运营期间发生装机减容或者关停的情形。
新建及扩建 19 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有 1 个项目达到预计效益,其余 18 个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原因如下:
(1)大悟县城区垃圾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合作方磨合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尚未完成建设,如继续推进该项目,实现的效益可能面
临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控制投资风险,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考虑,已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资,
未能产生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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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获嘉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嘉鱼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桂平市生活垃圾
(3)濮阳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濮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东至县管山生活垃圾
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辰溪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和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安徽
濉溪牧原二场沼气发电项目、静海渗滤液厌氧沼气利用项目、汤阴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沼气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因沼气产气量减少导致
发电机组综合产能利用率较低,已停产处理同时确认了停产损失,未能达到预期效益。
(4)上蔡牧原养殖九场沼气发电项目、社旗牧原养殖四场沼气发电项目、社旗牧原养殖九场沼气发电项目、安徽濉溪牧原六场沼气发电项目、
郑州环保能源工程沼气发电项目、上蔡牧原养殖十二场沼气发电项目,产气量未满足满负荷状态,发电机组综合产能利用率较低,未能达到预期
效益。
注 2、注 3、注 4: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 100%,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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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改变后的 对应的原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 本年度实际投入 截至期末实际累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
项目 承诺项目 资金总额(1) 金额 计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永久补充 沼气综合
流动资金 利用项目
合计 - 230,984,640.09 108,669,969.14 231,233,630.60 100.11 - - -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百畅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沼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并将前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
民币 10,866.95 万元(含利息,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
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的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变更原因:
公司专注于甲烷回收综合利用和碳减排事业,目前已运营的沼气发电业务以垃圾填埋气发电为
主。我国垃圾无害化处理方式分为卫生填埋和焚烧处理,近年来,因行业政策等经营环境的变
化,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方式占比呈下降趋势,2017 年至 2024 年,垃圾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厂
数占比由 69.57%下降至 29.75%,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对垃圾填埋气行业相关公司生产经营构成
一定不利影响,且随着部分地方政府调整城市规划,新建并启用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项目所在
地填埋场垃圾进场量减少、产气量减少,导致部分项目无法达到设计产能或运营周期相比预计
有所缩减,收益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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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相关项目自投建以来,因经营环境的变化,导致当时沼气项目可行性测试时适用的一些
基础发生变化,如近年受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导致相关机组采购不便(尤其进口机组),同
时公司存在有部分存量项目因气量下降导致关停的情况,为促使可转债募投项目尽快投产,公
司将相关机组(该部分机组原拟投入其他非募投项目)投入就近可转债募投项目(其他新投产
的项目可通过外购机组再做投入),该部分机组主要为国产机组(平均单价较进口机组低),
且以当时账面价值(扣除折旧后)作为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基础,导致相关支出减少,项目所
需投资规模减少。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19 个项目中有 18 个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成并运营,其中大悟县城区垃圾
填埋场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因合作方磨合原因导致建设进度缓慢、尚未完成建设,如继续推进该
项目,实现的效益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为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控制投资风险,确保
募集资金的安全与使用效率,公司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对该项目的后续投资。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