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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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百川畅银”)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
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
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鉴于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完成对组织架
构的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监事会的职权将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故审计
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
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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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
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
开展。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全面预算、
资金活动、采购与付款、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财务报告、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
联交易、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及报告、关联
交易、对外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
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报内控评价报告等环节。
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个别访谈、问题调查、穿行测试、实地检查、抽样和比较分析等方
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作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
工作底稿,准确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
客观评价,对发现的内控缺陷作初步认定后编制报告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施情况
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支配着公司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影响着全体员
工实施控制活动和履行控制责任的态度、认识和行为,主要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
资源政策等。
(1)公司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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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
科学高效、分工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股东会和股东、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制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融资、利润分配等重大
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
审议并做出决定,或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
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
和内部控制,并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架构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下设运营中心、产品研发中心、人力行政管理中心、市场中心、财
务管理中心、供应链中心、投资风控中心、数字化中心等部门,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制
度,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清晰,职责明确,形成了一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
互制约的组织体系。
(3)内部审计
公司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内审监察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制定了《内部审
计管理制度》。内审监察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内审监察部独立于
管理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与指导下,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通过开展常
规项目审计、专项审计或专项调查等工作,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立及实施
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和防范风险。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包含《招聘管理制度》、《入职暨试用
期管理制度》、《用工合同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绩效管
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岗位轮换与发展管理制度》、《离职
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等,规范了员工入离职、培训、考核、职业晋升和各类相关
福利管理,并建立了科学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能够不断提升人才队伍的综合能力。通过
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增强了员工的归属感,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与公司共同发展。
(5)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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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以改善人类生存环境为己任,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倡导低碳经济,贡献清洁能源”
为使命,秉承“尚德、诚信、敬业、创新”的经营理念,贯彻“务实、创新、激情”的核心价值
观,培养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
精神,树立现代化企业管理理念,以学习、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迎接工作中的各种挑战,
赋予每位员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风险意识。
公司一直着重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工作,融合公司现有内控体系与企业原有管理制
度,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公司通过审计委员会和内审监察部全面系统的收集各方面信息,
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法规风险和道德风险等进行有
效地识别、计量、评估与监控。在内控体系建立健全过程中,公司坚持风险导向原则,针对
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优化公司的内部控制、审批流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做好内
控建设工作,不是应对监管部门的检查,而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需要,
是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促进规范的必然选择,也契合公司的现实需求。
为保证各项内控目标的实现,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主要包括:授权审批控制、职务分离
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1)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按照交易金额的大小及交易性质的不同,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给予权责人员不同的审批权限。对于经常发生的销售业务、采购业务、正常业务费用报销、
购买固定资产等采用部门逐级授权审批制度,对非经常性业务交易,如对外投资、转让股权、
关联交易等重大交易,按交易金额不同,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2)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本着“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职能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将批准与
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务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
监督检查等不兼容职务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开展会计工作,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
务报告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手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明确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公司的核算工作基本实现了信息化
处理,为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提供了有效保证。
(4)财产保护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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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订了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管理制度,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流
动性资产的直接接触,固定资产则限定由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使用与管理。所有资产通
过定期盘点与不定期抽检、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确保各种财产安全完
整。
(5)预算控制
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已制定并完善了《预算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明确预
算的组织机构与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执行、控制、调整、分析与考核等程序,并强
化预算约束。同时财务管理中心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及费用审批要求,实现公司人力、财力、
物力等资源的优化配置。
(6)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明确绩效考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结果导向原则,按期组织季度考核、
年度考核,使绩效考核结果能为薪酬分配、人才甄选与培养、团队优化、薪金福利调整等提
供决策依据。
公司将上述控制措施在下列主要业务活动中综合运用,并重点关注财务管理及报告、关
联交易、对外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高风险领域,同时对各种业务及事项实施有效控制,促
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1)资金活动
公司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批程序,制定了《资金内控管理制度》、
《财务付款审批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制度》等制度。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和资金收
付中严格做到:资金收支经办与记账岗位分离;资金收支经办与审核岗位分离;支票等重要
票据的保管与支取资金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的保管分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进行盘
点和银行对账工作,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银行账面余额与实际存款相符,无
长期未达账项。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事项。
(2)采购与付款
为合理防范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并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公司制订了《供应商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设备验收管理制度》、《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等制度,对设备、备品备件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档案的建立、请购、订购、签订采购合同、验
收、领料、发料和退料等一系列环节建立了工作制度,明确了对提供主要设备和备品备件的
供应商进行选择准入、评价和重新评价,以及对采购过程的控制。公司供应链中心负责所需
主要备品备件、管材材料和主设备等物资的采购,根据公司项目进度计划,给供应商下达订
单,按项目进度要求供应商陆续到货,财务管理中心按财务制度规定负责付款的审查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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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本费用控制
公司成本费用核算与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严格审核和
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成本费用支出;正确计算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强化成本费用的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和考核,综合反映经营成果;为经营决策提
供可靠的数据和信息;不断挖掘内部潜力、节约开支、努力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财务付款审批管理制度》、
《电厂库存管理制度》、《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等制度,对资产的购入、保管、使用、
维护和处置等各环节进行有效把控,并采取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
等措施,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定期对资产使用情况、周转情况进行分析,提高资产使用率。
(5)销售与收款
公司针对性地制定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负责应收账款账务的总账、
明细账核算及其他应收款的总账、明细账核算,日常业务的监督以及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
责建立客户信息档案、不定期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并定期催收,对多次催收无效或有可能发
生坏账的应收账款应报告业务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办公会,以便运用法律
或其他手段追回欠款。
公司会定期对应收款项存在的问题和潜在损失进行调查,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准
备管理制度》的规定合理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将估计损失、计提准备的依据及需要核销
项目按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报批。
(6)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统一的会
计准则制度,严格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实施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
程和要求,落实责任,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7)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
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境外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控
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并建立了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8)募集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证监会有关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审批、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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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并详细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或变更的审批权限、程序及相
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
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上,公司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募集资金项目要求,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承诺或董事会、股东
会批准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且资金使用严格履行申请、审批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建立了定期与不定期的业务与管理快报、专项报告等信息沟通
制度,便于全面及时了解公司各类经营信息,并通过各种例会、办公会议等方式进行管理决
策,保证公司的高效运作。
公司制订了《信息化系统研发及运维管理制度》、《网络安全制度》、《信息数据资产
管理规范》等,确保信息能够及时准确且安全有序地传递,保证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要求能
得到有效执行,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引起的风险隐患。公司使用 OA 办公系统,实现了公司
业务全过程的系统化管理和数据记录,并使得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及员工与管
理者之间信息的传递和沟通更迅速、顺畅,在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的同时,制度的执行也
更加规范、严谨。实现了让“系统更好地服务于业务,提高管理效率”的初衷。外部信息沟通
方面,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
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与信息披露及沟通相关的制度,还按照监管
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在指定媒体、公司网站披露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信息,为投资
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动态提供了保证。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并依法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监察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
部控制管理制度》、《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反舞弊管理制度》等,定期对各项业务环节
和流程进行审计。公司内审监察部主要从公司日常工作入手,主要涉及成本与费用、采购与
付款、人事与薪酬、筹资与投资等业务环节。同时,本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
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纠正控制运行中产生的偏差。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一)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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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
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 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 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
公司确定的财 润表相关的,以利润 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 润表相关的,以利润总
务报告内部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 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 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
制缺陷评价的 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 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 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
定量标准 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 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 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 额小于利润总额5%,且 告错报金额小于利润
(含)利润总额5% 超过(含)利润总额3% 总额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注册会计师发
重大缺陷 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董事会或其授权机
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
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重要缺陷
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 报告期内累计损失 300 万元≤报告期内
报告期内累计损失或
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 或错报金额≥ 500 累计损失或错报金
错报金额<300 万元
的定量标准 万元 额<500 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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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
重大缺陷
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公司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重要
重要缺陷 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性控制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
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公司决策效率不高、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违反内部规章,但
一般缺陷 未形成较大损失、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
改、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的认定及整改情况。
在日常运行中,内部控制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
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保证风险可控。
针对 2023 年发现的百川畅银子公司(百川未来新能源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和百川未来
光伏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员涉嫌职务侵占案所暴露出来的内部控制缺陷(相关采
购事项未进行集团统一审批),公司已在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进
行了详细披露,且已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整改措施。
截至本报告基准日,各项整改措施均已落实并持续运行超过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公司内
审部门在 2025 年度对整改后的相关控制活动进行了专项审计与穿行测试,测试结果表明,相
关内部控制设计有效且得到一贯执行,原缺陷相关的风险已得到有效控制。本年度未发生同
类或类似控制失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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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公司认定,由上述事件所引发的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毕,且整改后的控制持续
运行有效。该内控缺陷现已消除。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案件相关司法程序仍在依法进行中。该案件的司法审理结果不影
响本公司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已消除、相关内部控制已恢复有效的认定。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内控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控信息。公司将持续根据
内外部环境变化及监管要求,动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提高内部管理水平,保障和推
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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