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367号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金种子酒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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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
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
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
映了金种子酒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金种子酒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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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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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
监会公告〔2025〕1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3 号文《关于核准安
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新
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付小铜、陕西柳林酒业有限公司等 3 名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2.18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642.33 万元,根据有
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0.0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56,822.3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4 月 1 日全部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
字[2019]346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制度。
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
投入 6,504.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504.66 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 6,437.09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 47,974.92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4,621.89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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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
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
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
范使用。
下简称“颍东农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颍东农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1727166600000052),三方共同对募集
资金专户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督。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
目”的实施主体由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阜
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并以增资的形式将该募投项目资金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及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四
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11055519200076971),四方共同对募集资
金专户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与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七天通知存款)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七天通知存款)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七天通知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11055519200076971 17,294,9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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