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对公司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司(含 A、B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
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
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
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2025 年 5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事项发表了
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范围和时间计划、审计结论等
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天健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
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梦百合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机构选聘文件>的议案》,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推动提升审计质量,
以维护公司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以及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天健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项目成员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和内部
控制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天健已购买职
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
保护能力;天健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能够独立审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审计费用授权管理层与天健
协商确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议。
管理层开展了 2 次 2025 年年报治理层沟通会,共同推进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
开展。第一次会议从天健质量管理体系、独立性、对公司会计实务重大方面的
质量的看法、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已与公司管理层讨论或需要书面沟
通的审计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持续经营、集团审计等方面沟通了与 2025 年年度
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事项;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关于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进展、影响审计报告形式和内容的情形、关联方、关键审计事项等
方面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升审计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摘要》《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5 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
四、总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
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天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人
员充分了解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业务和风险,就重大审计问题、重大风险评估作
出适当的专业判断,审计行为规范有序,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