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独立财务顾
问”)作为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或“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本次重组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取得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
项核查,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天健审〔2026〕10758 号)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民 币 35.6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782,593,771.77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天健验〔2025〕24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77,219.56
项目投入 B1 -
利息收入净额 B2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手续费 B3 -
补充流动资金 B4 -
项目投入 C1 12,458.78
利息收入净额 C2 67.01
本期发生额
手续费 C3 0.00
补充流动资金 C4 -
项目投入 D1=B1+C1 12,458.78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7.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手续费 D3=B3+C3 0.00
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64,827.7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827.79
差异[注1] G=E-F 54,000.00
注 1:差异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本年度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 54,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
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账户余额 账户状态
号
安徽富乐德科技 上海浦东发展
司 公司铜陵支行
江苏富乐华半导 上海浦东发展
公司 公司盐城分行
江苏富乐华半导 上海浦东发展
公司 公司盐城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四川富乐华半导
体科技有限公司
市宝山支行
合计 10,827.79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9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其中 IPO 募集
资金 2 亿元、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 亿元)以及不超过 9 亿元(含本
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 18 亿元,含本数)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投资产
品(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
期的金额为人民币 54,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余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号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公司稳利 25JG4136 期
公司东台支行 结构性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公司稳利 99JG0755 期
公司东台支行 存款
上海浦东发展 利多多公司稳利 99JG0754 期
公司东台支行 存款
中国银行上海
园支行
中国银行上海
园支行
中国银行上海
园支行
中国银行上海
园支行
中国银行上海
园支行
中国银行上海
园支行
中国银行上海
园支行
合计 54,000.00 - -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产品主要服务于公司 AMB 覆铜陶瓷载板的生产,并非直接通过对外销售贡献业绩,
因此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审计机构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0758 号),
认为安徽富乐德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徽富乐德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富乐德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上市公
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谭轶铭 方瑞荣 张高峰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
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希朦 田 来 李 勤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7,219.5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58.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458.7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可行性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金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募集资金用途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进度 是否发生重
额(1) 额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更 (2) (3)=(2)/(1) 大变化
半导体功率模块(高
性能氮化硅)陶瓷基
否 30,963.92 452.25 452.25 1.46%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否
板智能化生产线建设
项目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
机构费用、相关税费 否 8,960.18 6,528.63 6,528.63 72.86% - 不适用 否
等
高导热大功率溅射陶
否 25,067.96 5,477.90 5,477.90 21.85% 2027 年 2 月 28 日 不适用 否
瓷基板生产项目
宽禁带半导体复合外
否 12,227.50 - - - 2028 年 8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延衬底研发项目
合计 77,219.56 12,458.78 12,458.78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 不适用
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不适用
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用闲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