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盛股份: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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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1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康盛”)、
合肥康盛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康盛”)拟分别与关联法人中植汽车安
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安徽”)就关联租赁事项签订相关协议。中植安徽
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苏康盛、合肥康盛分别
与关联法人中植安徽就租赁生产厂房及宿舍签订了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年租金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用途   租赁地点
号                      (平方米)                      (万元)
    中植汽车安徽有   江苏康盛管业                生产厂房   江苏省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及住宿    睢宁县
    中植汽车安徽有   合肥康盛管业                生产厂房   安徽省
    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及住宿    合肥市
         合计             94,964.40    —      —       709.13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
的议案》。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住所: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
   (2)法定代表人:方爱微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5872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2093346317A
   (6)经营范围:电动汽车、场(厂)内专用电动车、航空设备、汽车零部
件及配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植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持股 100%
   (8)实际控制人:陈汉康先生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800,755.94
万元,净资产-161,562.81 万元;2025 年,营业收入 659.95 万元,净利润-425.4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说明:中植安徽系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关
联法人。
   (11)经查询,中植安徽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中植汽车安徽有限公司分别位于江苏省睢宁县、安徽省
合肥市的物业,相关房屋的权属清晰。本次租赁的房屋建筑面积总计为94,964.40
平方米,其中江苏省睢宁县物业租赁面积72,091.29平方米,安徽省合肥市物业租
赁面积22,873.11平方米,租赁用途均为生产厂房及住宿用房。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租赁价格系公司结合当地市场平均租赁价格与中植安徽协商确定,本次关联
交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相关具体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出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定
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
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41.78 万元,无关联方资金拆借。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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