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厦
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厦门万里石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1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 9 号广电金融中心 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政旦志远合伙人 33 人,注册会计师 12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9 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12,548.00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 11,310.12 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为 557.6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 8,441.99 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 万元。
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
监会行业分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案》,政旦志远在任期内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
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政旦志远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政旦志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政旦志远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
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选聘阶段
审计委员会对政旦志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重点关注其近三年受到监管处罚及立案情况、项目团队
经验及行业专长。经审慎评估,委员会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的资质与能力,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前沟通
(含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会议讨论了审计范围、关键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评估、高风险交易及事项(如收入
确认、关联交易、资产减值等)及重点审计领域。委员会要求项目组重点关注部
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方式和工程施工履约进度计量等高风险领域,并建议对主要
代理进口客户进行实地走访。
(三)审计过程监督
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会议期间,委员会详细听取了审计工作的总体进展汇
报,并重点询问了事务所内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质控复核情况,
以确保审计程序的严谨性。委员会了解了关键项目(如应收账款及其坏账准备、
存货及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及其减值准备等)的审计进展和初步发现,并高
度关注对主要代理进口客户的实地走访安排和计划,强调获取充分适当的外部审
计证据。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过程中已发现的初步问题
汇报,并针对这些问题,明确要求事务所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核实。
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针对公司的部分贸易业务,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
了审计进展,重点询问了关键审计证据的获取情况,以及注册会计师对该业务收
入确认、成本核算等方面的专业判断和面临的挑战。审计委员会再次要求事务所
尽快安排经验丰富的人员完成对主要代理进口客户实地走访。会中,委员会认真
听取了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汇报,明确要求事务所采取更全面的审计程序来支
持其结论。最后,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计划及目前遇到的主要
障碍。
(四)审计结论复核阶段
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与审计项目组召开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
审计委员会逐项复核了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主要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证据的
充分性、收入确认的适当性、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和资金占用等重点事项的审计情况。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
了独立性,审计意见恰当,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同意将 2025 年公司
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
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
报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
清晰、及时,为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