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对深圳英飞拓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会计师认为:
(1)2025 年 12 月 31 日,英飞拓子公司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普互联”)与百度开展合作业务形成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4,215.45
万元。新普互联与百度对账后发现的差异金额合计 4,215.45 万元,管理层未就对
账差异产生的原因提供充分的解释和佐证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往来余额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2)除上述与百度业务相关的往来余额外,新普互联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账
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44,880.76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44,059.98 万元;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7,559.27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7,281.20 万元;预付账款账
面余额 8,503.80 万元;合同负债账面余额 3,711.32 万元。管理层未提供与上述往
来余额及坏账准备相关的充分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对上述往来余额的性质及其
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作出调整。
(3)英飞拓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52 号),因涉
“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英飞拓立案,截至本审计
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有最终结论。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对 2025 年度年初留
存收益金额作出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英
飞拓,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
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会计师认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英飞拓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0 亿元人民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未分配利润-37.97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13 亿元人民币,资
产负债率为 108.19%,一年内需要偿付的有息负债约 4.97 亿元人民币,因债务逾
期和诉讼发生资金冻结 4,306.11 万元人民币。针对这些情况,公司已采取如附注
二、2 所述的改善措施,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英飞拓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及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意见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与
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此表示尊重和认可。审计与风险
管理委员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并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消除相关
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意见
中兴华依据公司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
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并尊
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
将组织公司董事、高管等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相关事项并努力消除不利影响,切
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
响、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具体如下:
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等
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强全员合规意识宣导和培训,持续修订和完善公
司相关问责制度和机制,强化公司内部信息收集、流转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学习
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财税政策、交易所的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等,提升相
关人员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的沟通和紧
密联系,对业务活动实质做到充分了解,强化关键单据审核,持续夯实财务核算
基础,从源头保证财务报告信息质量。
理的规范性
公司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复核公司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及时
性、完整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等外部专业机构的日常沟
通,从内部和外部双管齐下,确保财务核算专业性、规范性,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严格执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奖惩制度》
《应收账款
催收专项工作方案》,督促各子公司扎实有效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加强应收
账款事前、事中、事后风险过程管控,从源头上提高风险意识,定期对账,及时
反馈客户信用和坏账风险,多部门协同,多方式催收,加大法务介入力度,落实
管理责任和奖惩机制。财务部门确保准确核算应收账款并定期分析应收账款的账
龄、结构、趋势、回款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汇报催收进展并预警坏账风险。
围绕公司核心主业,积极创新,推动主业发展。持续以行业政策及市场需求
为导向,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平,促进业务增长。充分发挥公司核心竞争
优势,拓展市场发展空间,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减少非必要支出;加强子公司
应收账款催收督导,借力政策加大力度清收清欠,加快现金回流;加强资产运营,
对部分非核心、低效资产进行优化处置,回笼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全力降
本增效。
公司将积极配合重组协调人,开展对公司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的调查
工作,查明公司是否具有重组价值及重组可行性,并在此基础上与债权人、出资
人等各方沟通、形成重组方案。公司、债权人与出资人是否就重组方案达成一致
具有不确定性;受理本次庭外重组受理不代表公司必然进入预重整/重整程序,
后续是否转入预重整/重整程序具有不确定性。
此外,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说明。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