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39 证券简称:元道通信 公告编号:2026-017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86号”文《关于同意元道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30,4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5,182,616.1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7月4日全
部 到 位 , 并 业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22 年 7 月 4 日
“XYZH/2022BJAA210234”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80,766,336.52 元(含超
募资金),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9,786,307.16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65,182,616.17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780,766,336.52
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款 582,766,336.52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66,000,000.00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32,000,000.0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0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90,000,000.00
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9,881,115.5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459,507.08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节余资金转出 2,970,595.11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786,307.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元道通信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
保荐机构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鉴于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
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
于 2025 年 3 月予以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对应账户理财所产生的
利息余额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
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注销账户详情参见公司已披露
的《关于注销部分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木齐长春中路支行
合计 9,786,307.16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元;2)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6,6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200.00 万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29,978.63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减除手
续费净额 1,834.06 万元),其中:1)978.63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29,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
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元道通信
技术有限公司,同步调整其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向深圳元道增资以实施
该募投项目。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关于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和实施主体、调整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增加湖北、云南、广东、河南、浙江为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
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使用不超过 7,270 万元的
募集资金(含购房款和装修款),购置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三道深湾汇云
中心的房产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他事项未作调整,与招股说明书以及
公开披露的信息一致。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558.21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原到期之日起延长 6 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9,000 万元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余额为 0 万元。
报告期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满足
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
募集资金 276.61 万元(结息后实际转出金额为 276.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九次会议及 2022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的 6,60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6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使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 6,6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次会议和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使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 6,6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内。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
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6〕11 号),公司 2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息被冻结,冻结
金额合计 9,042,908.12 元。该冻结事项与公司此前披露的立案调查相关。截至本
报告出具日,上述冻结尚未解除。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
规情形。
附件: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元道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6,518.26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04.94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076.63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截至期末投
改变项 截至期末累 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 报告期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额 总额(1) 金额 (3)=
部分改 (2) 态日期 益 效益 大变化
(2)/(1)
变)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4,262.10 84,262.10 3,004.94 58,276.63 - - 1,261.15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 否 6,600.00 6,600.00 - 6,600.00 100.00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13,200.00 13,200.00 6,600.00 13,200.00 100.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9,800.00 19,800.00 6,600.00 19,800.00 - - - - -
合计 - 104,062.10 104,062.10 9,604.94 78,076.63 - - 1,261.15 - -
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由 2025 年 12 月 31 日延长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不适用
况说明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6,6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至 2025 年 12 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6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展情况 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 6,6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6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上述审议额度内的 6,600 万元超募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和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元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同步调整其实施地点、内部投资结构,并向深圳市元道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该募投
更情况
项目。
实施主体、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内部投资结构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同意增加湖北、云南、广东、河南、浙江为募投项目“区域服务网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案》,同意变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
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拟使用不超过 7,27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含购房款和装修款)
,
购置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白石三道深湾汇云中心的房产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他事项未作调整,与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开披露的信息
一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不适用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置换情况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558.21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置换已实施完毕。
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延期归还闲置
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其中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自原到期之日起延长 6 个月,到期日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29,000 万元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
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0 万元。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76.61 万元(结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 息后实际转出金额为 276.7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金额及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相关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除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问题或其他情况 3.2026 年 2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冻结决定书》(〔2026〕11 号),公司 2 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资金及其孳
息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 9,042,908.12 元。该冻结事项与公司此前披露的立案调查相关。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冻结尚未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