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0: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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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0     证券简称:豪江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过十二个月。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办理定期存款等保本型产品;
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
等的影响。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
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
股发行价格为13.0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91,61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39,858,571.75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6月5日出具了
中兴华验字〔2023〕第020012号《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
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暨向全资子公
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并向全资子公
司借款以实施新募投项目的议案》。经上述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投资
                总计            66,076.95     53,985.86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
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
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以及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要,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其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其中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办理定期存款
等保本型产品。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如适用)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
的的投资行为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
投资行为。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并公告。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
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本金
及相应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
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公司将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做好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投资期间,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5,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争取为公司获取
更多回报。公司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合规。本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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