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
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成立于 2012 年,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
厦 A 座 8 层。最早可追溯到 1981 年成立的“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
公司”以及随后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延续 40 多
年的历史,是国内成立最早存续时间最长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信永
中和总部位于北京,另在上海、深圳、成都、西安、天津、青岛、长
沙、长春、大连、广州、银川、济南、昆明、厦门、南京、乌鲁木齐、
武汉、杭州、太原、重庆、南宁、合肥、郑州、苏州、海口、沈阳、
南昌和雄安等地设有 28 家境内分所和 1 家共享中心(西安),在中
国香港、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巴基斯坦、埃及、马来西亚、英
国、印度、印度尼西亚、德国、中国台湾、泰国、中国澳门、土耳其、
智利、西班牙、沙特阿拉伯、越南和阿联酋设有 20 家境外分支机构
(共计 70 余个办公室),是国内第一家走出国门在境外设立分支机
构的本土会计师事务所。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从业人员总数 6,474 人,其
中合伙人 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
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
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相关服务。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
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
其进行了审查,认为该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
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信永中和沟通
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
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
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信永中
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
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
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审议上述议案的同时,对信永中和的
审计情况进行了再监督。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准确、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养,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
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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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