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
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
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7)2025 年经审计总收入 221,574.8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4,341.73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6,912.18 万元。
(8)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53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客观性及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仍然聘任中审
众环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中审众环的独立性、执业资质、诚信情况进行了
审核,并详细了解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从业经历、执业资质等情况。全体委员认
为,中审众环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同意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72 万元;同时聘请中
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聘任期限为一
年,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
年签署 3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2018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熊建龙,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 年起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 3 年复核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
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中审众环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 3 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 0 次,44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13 人
次、纪律处分 14 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三、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和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熊建龙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卢剑最近 3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
施 1 次,未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处理处罚日
姓名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结果
期
卢剑 2025 年 1 月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
目,出具警示函
四、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卢剑、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
建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五、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审众环专业技术
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审众环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
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
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咨询备忘录。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
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
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
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
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
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
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
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审众环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中审
众环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
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
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
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审众环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
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
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了中审众环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中审众环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没有
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审众环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
有效执行。
六、工作方案
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的确认。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
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
行沟通。
(一)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 2025 年度的审计计划,包
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二)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
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
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三)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
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
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四)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
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五)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审众环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
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中审众环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估值及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
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审众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
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
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
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