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锦动力: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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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新锦动力         公告编号:2026-018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解释第 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
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
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
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
准则。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
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进行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锦动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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