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龙韵文
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事务所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陆
士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众华事务所合伙人:68 人,注册会计师:
经审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6,893.21 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6,684.46 万元
;2024 年度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为 73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收费为人民币 9193.46 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事务所具备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
师事务所的议案》。
众华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对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进行审计,发表了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上海辰月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执行
了鉴证工作,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审核,
具专项审核报告。
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全面配合公司
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
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2025 年度审计的
总费用为 80 万元人民币,收费标准依据有关规定确定,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的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初,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现场召开
审前及审中沟通会议,听取了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的工作计划,并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
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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