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6-030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
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
一般经营项目增加“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
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物联
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电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
洗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器配件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
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
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
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
伏发电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
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原章程内容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
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 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
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器配件 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用电器配件
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 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 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
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 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 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 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
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
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站用加氢及
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
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尚需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
其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并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的要求进行必要的修订。本次修订最终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备案为准。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