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
专项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独立董事梁
宇、卢国桢、谭良谋、张保国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梁宇先生、卢国桢女士、谭良谋先
生、张保国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均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
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序号 独立董事 第十三届董事会各专委会召集人 履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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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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