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
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
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6)人员情况: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88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03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0 余人
(7)业务信息:中审亚太事务所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77,761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75,33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58 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4 家,
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上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中审亚太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
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中审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
业胜任能力。上一年度,中审亚太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 10,065.98 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 4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保险的理赔额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诉讼。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措施机关 日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北京监管
局
[2023]1 号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关于对王锋革、孙有航采取出 北京监管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2023]4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关于对杨帆采取出具警示函 北京监管
措施的决定 局
[2023]3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关于对刘彩虹、朱瑞采取出具 北京监管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局
[2023]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关于对李欢恒采取出具警示 北京监管
函措施的决定 局
[2023]6 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孙有航、 陕西监管
汪亚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局
[2023]46 号
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 北京监管
陈吉先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 局
[2024]32 号
监管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全国股转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王岳秋、
定书股转会计监管函[2024]1 号 陈吉先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监管部
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
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68 号
处罚的决定 政部
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 关于对解乐采取出具行政处
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69 号 罚的决定
政部
中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 关于对赵建华采取出具行政
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70 号 处罚的决定
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行政处 关于对赵洪星采取出具行政 中华人民
罚决定书财监法[2024]371 号 处罚的决定 共和国财
行政监管 行政监管措施
序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文号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名称
措施机关 日期
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上海监管
局
[2024]44 号 处罚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关于对臧其冠采取出具行政 上海监管
处罚的决定 局
[2024]45 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关于对刘伟采取出具行政处 上海监管
罚的决定 局
[2024]46 号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厦门监管
计师庄盛旺、陈亚强、徐建华 局
[2024]60 号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上海证券 2025 年 1 月
书〔2025〕1 号 计师孙有航、汪亚龙予以监管 交易所 16 日
警示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徐建华、 江苏证监
庄盛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局
〔2025〕23 号
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上海证券
书〔2025〕41 号 计师臧其冠、刘伟予以通报批 交易所
评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中国证监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
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或监管谈
措施决定书〔2026〕1 号 员办
话措施的决定
关于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决定 上海证券
书〔2026〕1 号 交易所
四宝、王骏、冯建江、刘永锋、
李远梅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军: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雪龙: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4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丹:2020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2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
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及 20 家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2023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
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
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
计费用报酬,2026 年度审计拟收费 140 万元,其中:年报财务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与 2025 年度审计收费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
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同意本次续聘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