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6-33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是一
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
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提议续聘华兴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 85 万
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
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
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
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 73 名、
注册会计师 332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0,375.59 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762.3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121.82 万元。2025 年度
为 9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
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
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采
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14,723.06 万元,其中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 126.55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依航,注册会计师,199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1992 年起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1994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德艺文创、深中华、广弘控股、易瑞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政,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 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三木集团和华特电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翁钟鸣,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1 年
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起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德艺文
创、雅达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翁钟鸣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依航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为:
福建证监局对华兴所执业的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
项目执业质量进行检查,陈依航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监管谈
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依航、签字注册会计师李
政、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翁钟鸣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
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
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4
年度相同。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
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 85
万元人民币,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得到所有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同意
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