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
各项职权,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项工作。虽然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发展环境和不确定性条件的影响等不利因素,但是在全
公司上下一心紧密团结的努力下,公司经营保持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1,148.03 万元,同比增长 16.66%,其中主营业务收
入 80,971.47 万元,同比增加 23.23%,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88.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449.88 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为-15,065.06 万元。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出席了会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董事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
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召开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2、关于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放弃优
十七次会议 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交易的议案;
十八次会议 2、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英泰斯特-
恒丰银行武汉分行)。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2、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 的报告;
二十一次会议 10、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案;
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1、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十二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考核管理》的议案;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 5、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 1、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十六次会议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十八次会议 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
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各次会议和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日期 届次 议案
股东大会
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一的议案;
股东大会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案。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规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状况进行了总结,并根据市场形势以
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2025 年,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 4 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工作、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
报告期内,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对公司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2025 年,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5 年,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及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的相关议案。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
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发展决策等
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意见,通过审阅资料、参加会议、电话等听取汇报,充分
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控控制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
披露等,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独立董事积极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较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信息披露情况
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6 年董事会重点工作
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
高效决策重大事项。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切
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提请各位董事审议,本报告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