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创能源: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30 0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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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殊普通合伙)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
方面进行充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具备
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
员会对财务报告披露质量提出要求并就审计工作计划、关键事项等与审计机构及
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在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内部控制管理、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报告
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提出建议。
进行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整体评价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内部制度要求,切实发挥审查与
监督指导作用。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服务能力等进行了
全面核查,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期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充分的沟
通与研讨,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实施有效监督,推动审计机构按时、客观、公允
地出具审计报告,全面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职责。
使命,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常州时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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