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琏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
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前身系福
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
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
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73 名、注册会计师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及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第五十六次董事会
会议及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华兴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的审计费用分
别为人民币 20 万元(含税)及 70 万元(含税),合计 90 万元(含税)。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
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
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审计,并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同时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
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同意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3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
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出具
审计意见后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做相关汇
报。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
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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