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苏州春兴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和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
作出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中兴华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相应措施,密切跟进强调事项段相关
事项的进展,推动尽快消除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