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子公司惠州春兴
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春兴”)的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
重庆新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润星”)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忠县
人民法院对惠州春兴及公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3日、
(公告编号:2025-054)、《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成都捷辰数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捷辰”)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成
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2026
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93)、《关于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就上述两项诉讼案件,惠州春兴计提了预计负债3,156.51万元,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5日、2025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惠州春兴拟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惠州春兴上述两项案件均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案件后续
的进展与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根据可能产生的损失
金额惠州春兴补充计提预计负债3,737.21万元。惠州春兴2025年因上述案件共计
计提预计负债6,893.72万元。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
项》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惠州春兴对上述诉讼事项共计计提预计负债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三、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会
计处理,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诺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继续通
过诉讼等途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