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精科: 先锋精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22: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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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05   证券简称:先锋精科      公告编号:2026-027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锋精
科”)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
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无锡至辰”)作为实施主体,同意无锡至辰与保荐人华
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
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先锋精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132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595,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9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1,217,55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224,342.92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出具的《江苏先锋精
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4483 号)
审验确认。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及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储
存管理。
     (二)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587,000,000.00   512,224,342.92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新增先锋精科作为实施主体之一、新增江苏省靖江市作为实施地点,
同意先锋精科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专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
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靖江精密装配零部件制造基地
扩容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 1 幢以及靖江市
靖城镇柏一村、旺桥村(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 21 号-1)变更为靖
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 1 幢以及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 6 号、靖江
经济开发区新太路 1 号、靖江经济开发区新兴路 9 号;同意“无锡先
研设备模组生产与装配基地项目”和“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
中心项目”新增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
库、5 号库的租赁厂房作为实施地点,同时,实施方式由使用自建厂
房变更为使用自建厂房及租赁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
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路 6 号作为“无锡先研精密
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内部投
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
   上述变更完成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
点如下:
   项目                    具体内容
 实施主体    先锋精科
 实施方式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靖江市新港大道 195 号 1 幢(自有房产)以及分别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
 实施地点
         区新兴路 6 号、新太路 1 号、新兴路 9 号的租赁房产
   项目                    具体内容
 实施主体    无锡先研
 实施方式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无锡市
 实施地点
         新吴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4 号库、5 号库的租赁厂房
   项目                    具体内容
 实施主体    先锋精科、无锡先研
 实施方式    使用自建厂房、租赁厂房
         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东侧、南丰一路北侧的拟自建厂房、位于靖江市
         新港大道 195 号自有厂房、位于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9 号环普国际产业园
 实施地点
         厂房
   二、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一
步发挥无锡至辰在表面处理涂层及新工艺开发方面的优势,公司决定
增加公司全资孙公司无锡至辰为“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
目”的实施主体。由于无锡至辰实际经营地址为无锡市新吴区环普路
不新增实施地点。除此之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变化。
  公司将在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
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等事项办理完毕后,再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
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限额下,将部分募
集资金由无锡先研及/或先锋精科划转至无锡至辰。
  三、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授权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
施主体存放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
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增募集资金专户,是基
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新增募投项目风险及
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募投项目“无锡先研精密制造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孙
公司无锡至辰作为实施主体,同意无锡至辰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财务管
理部门处理后续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开设新增实施主体存放
本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人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先锋精科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
及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先锋精科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
资金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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