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能: 凯盛新能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22: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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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凯盛新能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号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聘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
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
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人民币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人民币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人民币 3.86 亿元。2024 年年报
挂牌公司客户 166 家,审计收费人民币 4,156.24 万元。公司制造业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5 家。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9 亿元,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 1,877.2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行
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和纪律处分 3 次。执业人员无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
其中行政处罚 6 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纪
律处分 6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邱连强,1999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成为致同所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9 份。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复核合伙
人邱连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付俊惠、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邱连强近三年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郑建利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近三年未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其他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
杂程度、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拟就 2026 年度审计项目向致同所支付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审计费用人民币 30 万元)
             ,与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一致。如 2026
年度审计业务量发生重大变化,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届时根据
实际审计工作量决定其酬金。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致同所提供的相
关资料,并对其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
为: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
合相关要求,其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能够严格遵守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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