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6 证券简称:鼎胜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5年度拟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
? 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在满足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并全权处理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一切事宜。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涉及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苏鼎
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1,572,592,161.2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
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3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下一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929,267,213 股 扣 减 公 司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5,009,862 股 后 的
的 37,170,688.52 元含税现金红利)合计为 157,324,144.15 元(含税),占当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8%。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
下一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
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7,324,144.15 91,422,043.90 169,135,493.9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
表未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417,881,681.9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417,881,681.95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否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购注销总额(D)是否
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92.95
现金分红比例(E)是 否
否低于 3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一款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上上年度、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满
足中期利润分配前提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具体方案并
全权处理中期分红方案一切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案实施完毕之日止。具体授权情况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前提条件
(二)2026 年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
述两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召开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
分红说明会,并在投资者说明会之前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预告
说明会的具体事项。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中期分
红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行 2026 年中期分
红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