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本次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根据《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
招标程序和审慎决策,公司拟聘用中审亚太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各
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99年成为独立的专业服务机构,2013年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合伙人数量8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7)中审亚太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79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7.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96亿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家数44家,审计收费总额5851.0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冶
金矿业、机械电子、石油化工、煤炭电力、建筑建材、房地产、医疗
医药等,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7家。
截至2025年末,中审亚太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9490.14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
中审亚太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
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夕灵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有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姝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4年开始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
计工作,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
三年签署的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有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滕友平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8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3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
家上市公司及37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
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中审亚太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140万元,与上期一致,其中财务审计
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上述审计费用是中审亚太按
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
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
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8年审计服务,2025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
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2018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2025年,服务期限已满8年。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对审计服务的需求,满足主
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聘用中审亚太作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
太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是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中审亚
太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7票同意,
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服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