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议案 6: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
议案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1
议案 1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38
议案 1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议案 2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
议案 2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43
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议案 2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45
议案 2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6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以下会议须
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
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二、参加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股东在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一
般不得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指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
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
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
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请参
照本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
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
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
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
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
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未经公司
董事会同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
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
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14:30
(二)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汤口路 99 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5 月 8 日
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
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汇报并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案》
案》
析报告的议案》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案》
注: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就审议议案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
勤勉履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 2025 年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写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与要求,
恪尽职守、勤勉履职,稳步推动公司实现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一、2025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一)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核心业务根基夯实
长 15.52%。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导向,为配合主流主
机厂的本地化配套需求,持续加大生产基地的全国化布局力度。通过新增产能建
设,公司有效提升了市场覆盖半径与快速响应能力,同时依托深厚的技术积淀与
品牌影响力,成功获取多项产品定点订单,有力驱动了营收规模的扩大。
然而,受行业环境及内部产能释放等多重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同
比有所下滑。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行业竞争加剧,整车端降价压力向上游传导,
导致公司产品毛利率承压;二是产能释放周期,部分生产基地尚处于产能爬坡阶
段,固定成本投入较高,摊薄当期利润。展望未来,随着新基地产能利用率的逐
步提升及规模效应的显现,公司盈利水平有望持续改善。
财务指标方面,公司运营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健康。截至报告期末,资产负
债率为 27.95%,财务风险处于低位;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占本期净利润
比例达 102.48%,体现出公司强大的现金获取能力,高质量的营收结构和良好的
整体运营情况。
(二)上市工作圆满落地,资本市场征程启幕
在董事会统筹部署下,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带领全体员工,对外深耕市场、巩
固行业优势,对内规范经营、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与各中介机构通力协作,于
程的重要里程碑,更是为公司未来战略落地、产能扩张、研发投入提供了坚实的
资本支撑。
(三)产能布局持续完善,产业基地建设提速
公司紧扣涂装业务发展战略,大力拓展保险杠业务,在芜湖、安庆新建保险
杠涂装生产线,奇瑞汽车多个重要车型的保险杠总成项目已在两大生产基地量产。
子公司汇通天下汽车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正式运营,子公司汇通金美汽车
部件(河南)有限公司顺利建成投产,各子公司协同发力,有效扩充了公司产能
规模,增强了核心产品供应能力和核心客户服务能力,为公司扩大市场份额、深
化客户合作提供了全面保障。
(四)研发投入持续加大,人才技术双轮驱动
公司始终将研发创新作为发展核心,持续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形成“进
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机制,为技术创新提供人才支撑。截至 2025 年
用 5,882.12 万元,同比增长 22.82%。通过加大研发设备投入、深化技术人才培
养,公司持续提升产品开发试制与验证能力,为造型部件、声学产品等核心板块
的技术升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2025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深化公司治理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效能
公司董事会紧扣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持续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全面梳理、修订并完善内部管理体
系与业务经营体系,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规范、有序、高效开展,切实提
升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表决、决议形成及会议记录等各环节,均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规范实施,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策过程科学民主。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四届九次 2025 年 3 月 13 日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
告》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四届十次 2025 年 4 月 16 日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制定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届十一次 2025 年 5 月 9 日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届十二次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关于拟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终止设立上海分公司并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的
四届十三次 2025 年 7 月 6 日
议案》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四届十四次 2025 年 8 月 21 日
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届十五次 2025 年 9 月 3 日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四届十六次 《关于 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四届十七次 2025 年 12 月 1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
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四届十八次
日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情况
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规定,规范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决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董
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内容及授权范围,切实执行各项决议事项,全年未发
生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即实施,或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确保公司重大决策
合法合规、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确认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确认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拟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
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三、2026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任务
本,持续勤勉履职、锐意进取,重点推进以下各项工作:
(一)强化治理核心作用,提升科学决策能力
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投资事项、发展事项进行科学研判、高效决策,全面落实
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始终站在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紧
扣公司既定经营目标与发展方向,持续规范公司治理体系,加强董事履职能力专
项培训,坚持集体决策原则,不断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与前瞻性,为
公司发展把舵定向。
(二)严格履行披露义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切实履行
信息披露法定义务,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审核机制,严把信息披露内容、时间、格
式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与信息透明度。
(三)健全制度体系建设,筑牢风险防控屏障
持续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构建更加规范、透明、高效的上市公司运作体
系,不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规范运作工作向精细化、标准化迈进。同时,
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机制,全面防范经
营、财务、合规等各类风险,为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搭建多渠道、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平
台,主动、及时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等重要信息,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格局。始终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推动公司与投资
者共赢发展。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
的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委
托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3:《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8,444,460.97 元,2025 年度公司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7,387,161.57 元(合并报表)。
公司 2025 年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和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方案如下: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7,804,832.40 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5.65%。
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为 0 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37,804,832.4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25.6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
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 0 元。
日,公司总股本 126,03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13,892 股,
以此计算合计转增 61,747,893 股(四舍五入),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现提交
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
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
相关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
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现提交
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6:《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相符合,日常关联交易
均以双方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协商定价,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关联交
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确认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
告》,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资金安排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
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 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
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
司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会审议批
准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根据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
内自行确定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及其额度,签署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并审批公
司或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授信提供抵押、质押等事项,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根
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授信融资等手
续。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8:《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 2026 年拟为芜湖金美和安庆金美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担
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委托贷款、保
理、保函、票据开立与贴现及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方式及担
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
次对外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内部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
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
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下的子公司,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若资产负债率变动为 70%以上,可从资产
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
提供担保。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9:《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 年度董事于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
姓名 职务 性别
前报酬总额(万元)
陈王保 董事长 男 33.59
张丽 董事、总经理 女 86.53
陈方明 董事 男 52.35
王巧生 董事、财务总监 男 58.51
丁绍成 董事、分管采购副总经理 男 56.38
黄华 董事 男 27.72
颜苏 独立董事 男 5.00
戴欣苗 独立董事 女 5.00
张圣亮 独立董事 男 5.00
合计 / / 330.08
二、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标准参照公司所处地区及经营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
为人民币 8 万元(税前)/人/年,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
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现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
与上述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其中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制度如下:
序号 名称 变更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1:《关于制定<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或补充,其中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制度如下:
序号 名称 变更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股份回购管理制度》,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2:《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增设副董事
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第七十四条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
……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 1 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可设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生。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二十一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
履行职务。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关于增设副董事长职务、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将募集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投资金由25,217.51万
元调整至20,217.51万元,调减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万套汽车造
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将“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
用的募集资金由8,000.00万元调整至5,800.00万元,调减的2,200.00万元募集资金
拟用于“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4:《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
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未来生产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主板上
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对公司的实
际情况和有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检查和自我评价。公司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含本
数),发行数量不超过 500.00 万张(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
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调整国
家政策、市场状况变化的,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
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有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
息和本金兑付的具体工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
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
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
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公司将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
余额本息的事项。
(5)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
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
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
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若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
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
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此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
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
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方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
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 公 司 决 定 向 下 修 正 转 股 价 格 , 公 司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
媒体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
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
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指转股数量;V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后,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有
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有权按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
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
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
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70%时,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
的相关内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个计息年度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
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
使部分回售权。
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被认定
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
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
回售,本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
算方式参见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优先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
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 A 股
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
有的本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
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
利。
(1)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
付本次可转债的本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
担的其他义务。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
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或修改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已经或者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
(5)公司减资(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
(6)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7)保证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如有)发
生重大变化;
(8)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提议召开;
(9)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
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0)公司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2)《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13)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债券受托管理人;
(3)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00 万
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芜湖金美年产 90 万套高端新能
源汽车造型部件及声学产品项目
合计 100,000.00 50,000.00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部分
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方式解决。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公司将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
关信息。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本次发行方案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议
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状
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
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
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1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
定,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已经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0:《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护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议案已经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
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2:《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充分维护
公司股东权益,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的公告》,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
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高效有序地实施和完成公司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董事会授
权人士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
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该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提名陈王保先生、陈方明先生、张丽女士、丁绍成先生、周文竹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议案已经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5:《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提名戴欣苗女士、张圣亮先生、颜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该议案已经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听取事项: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5 年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别撰写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
露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欣苗)》《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圣亮)》《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颜苏)》,现提交本次股东会听
取。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