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 海宁
二〇二六年五月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目 录
I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会 议 须 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
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
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会议组织筹备,
处理会议现场相关事宜。
二、股东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交易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表决权在
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
表决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
票、未按规定时间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
应计为“弃权”。
五、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会议登记。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七、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会上发言,请于会议开始前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出
示有效证明,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安排发言。股东临时
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擅自发
言、大声喧哗。为保证议事效率,发言内容超出本次会议审议范围的,主持人可以提请
由公司相关人员按程序另行作答或禁止其发言,经劝阻无效的,视为扰乱会场秩序。
八、每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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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超过5分钟。股东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九、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
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
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十、为保证会场秩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随意走动。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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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议 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海宁市施带路 23 号一号楼 316 会议室。
四、见证律师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宣读议案
(四)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股东发言、提问及解答
(六)投票表决
(七)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八)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人员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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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度的工作做了回顾和总结,并对董事会2026年度的工作计划和
目标做了规划,下面有请公司董事会做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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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
责,积极推进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不断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回顾
期,呈现出“制造端加速整合、应用端结构优化、出口市场重塑、技术迭代深化”的鲜
明特征。面对行业深刻变革,公司坚定贯彻“夯实自持分布式电站业务,紧跟行业产品
技术发展,依托主业优势探索新增长”的核心发展战略,稳步扩张高毛利率的自持分布
式电站业务规模,持续增厚发电业务收入及收益,以稳定、可靠的发电现金流不断提升
公司经营可持续性与抗风险能力。在夯实业务基本盘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分布式光
伏新应用场景,充分验证分布式业务新商业模式,依托丰富的客户资源,结合储能、微
网、虚拟电厂等前沿技术,稳步推进工商业储能项目落地。同时,公司启动户储多场景
产品布局,持续完善海外销售渠道建设与资质认证体系,践行“促销量、树品牌、增利
润”的三步走策略,全力推动储能产品、工商业储能业务实现规模化市场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827.73 万元,同比增加 7.17%。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0,075.77 万元,同比增加 3.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 19,614.94 万元,同比增加 6.53%。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自持分布
式光伏电站并网容量约 1,000.75MW,较上年末增加 89MW,自持电站规模实现 GW 级里程
碑式突破,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二、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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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年 9 月,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增设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相应调整为 8 名。2025 年度,公司董事
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
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
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及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共 21 项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4 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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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
更公司住所和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
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 21 项议案。
《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重新
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
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共 6 项议案。
了《关于不向下修正“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了《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共 6 项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规范召开会议,严谨审慎履行决策职责,切实勤勉尽责。
(二)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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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
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
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
案》、《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共 11 项议
案,并听取了《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
于取消监事会、变更公司住所和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
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共 11 项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
规定对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各项事项进行了审议,积极贯彻落实股东会决定的公
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为公司的发展壮大贡献了力量。
(三)董事会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执行会议决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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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修订<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共 2 项议案。
董事会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规范履行召集、召
开程序。会后,董事会积极督导公司各相关部门推进议案落地执行,有效提升了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本次议案的顺利实施,既紧密契合了公司经营战略与发展需求,也对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 9 月,公司董事会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的同
时,下设专门委员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并重新选举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除战略委员会外,其他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均由
独立董事担任。2025 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就专业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公
司的规范运作、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定期报告的编制等方面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分布式光伏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公司
经营现状、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为公司发展战
略的制定、实施和调整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了监督、检查职责,对
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指导和
监督;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秉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的选任、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的审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监督了公司薪酬制
度的执行情况。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义务,审慎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充分表达专业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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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慎审议,独立董事确认本次关联交易公允、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投资者沟通活动,并
深入公司开展现场考察与调研,全面掌握生产经营与规范运作情况,进一步提升履职实
效。
后续,公司将持续巩固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健全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
优化履职环境,提升履职效能,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作用,切实维护
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6 年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事会全体成员将一如既往,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工作基本准则,勤勉尽职,审慎分析,
灵活决策,为芯能科技的股东创造应有的价值和回报。2026 年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重点如
下:
(一)全力保障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及行业发展动态优化资源配置,稳中求进,大力推动公司各项经营计划的落实,加强内
部管理,充实人才储备,提升员工综合素质,探索有效的激励机制,努力提升公司的经
营业绩。
(二)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各项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提升组织运行效率。公司将进一步提升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效能,积极支持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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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指导的作用,提升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
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息披露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公司将继续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通
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召开次数拟不低于三次)、投资者电话、上证 e 互动、电子邮
件、接待投资者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多种途径,在保证合规性的前提下保持与投资
者及时高效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同时提高信息披露的针
对性、实用性、可读性,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
象。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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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5,474,607.1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500,009,10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001,820.40元(含税),占
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
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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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公司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
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协商确定审计
服务费用。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0万
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在公司2026年度审计范围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预
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应无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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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项目
建设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
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
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同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股权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
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
另行召开董事会。
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及授权事项,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 年年
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
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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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6 年度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加强
公司整体资金管理,2026 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电站项目申报参与机制电价开具履约保
函,保函总额度为 2,000 万元,保函被保证人为公司目前已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以及在保
函期限内新成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同时公司(含子公司)拟为全资
子公司申请贷款及开立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额度为 230,000 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请各位股
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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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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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
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关于
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执行情况
姓名 职务
总额(万元)
张利忠 董事长 230.80
张震豪 董事兼总经理 125.13
王国盛 董事 0.00
张文娟 董事 0.00
刘桓 独立董事 12.00
屈三才 独立董事 12.00
叶志祥 独立董事 12.00
钱鹏飞 职工代表董事 67.18
合计 459.11
注 1:2025 年度张震豪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在全资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研发中心负责人等,上述年度薪酬为其担任上述职务在公司领取的总薪酬。
注 2:2025 年度钱鹏飞先生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前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其
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为技术运营中心运营部经理,其年度薪酬为其担任具体职务在公
司领取的总薪酬。
二、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董事 2026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具体薪酬方案/津贴标准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前),由公司按照
内部薪资发放制度予以发放。
(1)在公司担任具体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
职务、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基本薪酬根据董事所任职位的价值、个人责任与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各岗位年度目标绩效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在各
考核周期根据各考核对象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核发,年终绩效奖金部分根据年度绩效评价
结果确定并予以发放。
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
奖励等。
(2)不在公司担任具体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其他说明
缴。
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听取事项: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
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重大事
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在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分别作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分别披露的三位独立董事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听取,无需就本
事项进行表决。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