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86 证券简称:国芳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公司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9 日以邮
件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其中柳吉弟现场参加,
张辉阳、张辉、孟丽、李源、杨建兴、李宗义、李成言、陈永平以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由董事长张辉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
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 2026 年第一季度
财务报表。董事会认为上述报告及财务报表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整
体经营运行情况。
上 述 报 告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甘
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报告》。董事
会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的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2026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
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公司经营、优化公司治理,不断提
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开展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为进一步推动公司
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
定了《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关于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
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 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
同意票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