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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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
司全体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们认为:鉴于何易先生已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聘任裴静儿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冷军、林宁、吴巧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