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对安徽丰原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原药业”)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5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中证天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
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丰原药业 2025 年度存在为其控股股
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以及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规范对外担保、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
要缺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质押担保尚未解除,相关非经营性占用资
金已全部收回。丰原药业已于 2026 年 1 月解除了上述质押担保,并于本报告日之
前收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利息。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
计意见。”
二、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
中证天通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已在自行开展的内
部控制检查中发现。
原大药房”)于2025年12月在未报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下,以1.30亿元保
证金存款为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
保。公司认定该事项为违规担保。
简称“维康公司”)于2025年10月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泰格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
出口公司”)于2025年10月、12月存在被公司控股股东丰原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安徽丰
原国际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货”)、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累计金额1.23亿元;(3)丰原药业全资子
公司进出口公司于2026年1月存在被关联方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情形,累计金额1.30亿元。
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时向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通报相关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立即要求相关子公
司终止对外担保,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确保上市公司经
济利益无损失。
(1)公司责令丰原大药房解除违规担保,截至2026年1月26日上述违规担保已经
解除,该笔保证金存款已全部解除受限并转为活期存款,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2)自查后,公司责令维康公司、进出口公司追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以
及资金占用利息。1)维康公司于2025年12月追回泰格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
年11月及12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23亿元,于2026年3
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26.26万元。3)进出口公司于2026年3月追回丰原国货、丰原
国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1.30亿元,于2026年3月31日收到资金占用利息168.92万
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已全部收回,并取得了资金
占用利息,未对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降职、调离岗位、罚没年度奖金、内部通报批评等。
司管理制度》、《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内的各
项内控管理制度,完善审批流程,切实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各环节规范运作意识,防范
再次出现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形。
套指引的有关要求,公司全面梳理、完善内部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相
关制度流程的设计,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强化对重要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
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
部门及财务部门密切关注、定期核查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内部审计持续监
督资金管控制度执行有效性。
及其关联方加强学习,将相关学习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杜绝违
规事项的发生。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的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系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通过
职业判断形成,审计依据和结论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阅了中证天通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中
证天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中证天通对公司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特此说明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