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6: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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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 1992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
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
会计师超过 33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师事务所的议案》,决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毕马威华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
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的独立性要求,保持了独立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配备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经验的审计工作团队以及根
据实际需要引入信息系统审计团队、税务专家、估值专家等领域专家参与本项目。
毕马威华振分别在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过程中及年审总结阶段就独立性、审计团
队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质量管理措施、审计
发现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行业审计经验、执业质量、信息安全管理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8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构。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召开了 2025 年
审审计计划沟通会,对 2025 年预审的审计发现以及 2025 年审的审计计划、重要
提示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3 月 31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召开了年审审计
进展沟通会,对 2025 年年审的主要风险及应对、重要提示及审计工作进展等进
行了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23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毕马威华振召开了 2025 年
审审计总结沟通会,对 2025 年年审的审计发现、审计要点、审计结果等进行了
沟通,审计委员会就关注问题与毕马威华振进行了交流,对年度审计结果发表意
见。
  四、总体履职情况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多次
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并客
观、公正地出具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在工
作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
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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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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