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澳科技: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9 06: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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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
求,公司对毕马威华振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
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
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
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
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 247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为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
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
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
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
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 家。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
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
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近三年,毕马威
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
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
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于 2025 年
师事务所的议案》,决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毕马威华振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
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毕马威华振配备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项目组根据实际需要引入信息系统审计团
队、税务专家、估值专家等领域专家参与本项目。
  (二)信息安全管理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
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
数据主体询问程序、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等。该
一系列政策符合职业准则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毕马
威华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护
义务。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
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三)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毕马威华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于 2025 年 12 月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审
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中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独立
性要求,保持了独立性,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配备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造业审计经验的审计工作团队,根据
实际需要引入信息系统审计团队、税务专家、估值专家等领域专家参与本项目。
毕马威华振分别在审计计划、年度审计过程中及年审总结阶段就独立性、审计团
队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大错报风险及应对、质量管理措施、审计
发现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
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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