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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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
勉履行董事会各项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各项决议,持续不断提
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价格震荡给产业链经营带来持续压力。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主动应变、精
准施策,聚焦“技术降本、精益管控、产品升级”三大战略支点,推动经营质量
稳步改善。2025 年全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16 亿元,同比增长 14.50%,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21 亿元,同比实现较大减亏。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168.1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9.91
亿元。
二、 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作用,共组织召
开 8 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序号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 月 1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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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次会议 17 日 2 关于与 ICL 签署合资企业协议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3 月
十六次会议 3日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4 月 13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25 日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
议案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6 月
十八次会议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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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
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21 项相关制度
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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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8 月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十九次会议 27 日 项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9 月 1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二十次会议 29 日 2 关于授予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0 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一次会议 月 28 日
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 2025 年 11
二十二次会议 月 12 日
(二) 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管理制度的要求,平等对待全体股
东,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执行了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逐项落实
了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三)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的发展战略规
划和公司 2024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战略委员会结合行业趋势与竞争格局,深
入评估行业前景及公司现状,围绕发展战略与规划提出建议,识别并预警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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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中的潜在风险,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前瞻性战略指引与决策支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机构续聘议案及内部审计部门年度总结
计划等核心事项。审计委员会通过持续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合规性,通过内部审计及与外部审计的常态化
沟通,及时识别并提示经营管理的潜在风险。同时,全面督导内控制度执行效能,
并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外部审计协同机制,切实履行财务监督与风险防
控职责。2025 年 6 月,公司完成公司章程的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
监事会职权。在此基础上,审计委员会在履行财务监督、内控审计及风险管理督
导等原有职责的同时,依法承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切实履行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四)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以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认真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重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各自专业背景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支持,在履职过程中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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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信息披露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指引的要
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
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为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实
际经营情况,对《股东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部分条
款进行修订。
(六)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通过
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公开电子邮箱、传真、
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以及组织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调研接待等方式,与投资者
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对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投
资者关心的内容进行说明。及时回复投资者的提问,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三、 董事会 2026 年度工作计划
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全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原则,持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扎实做好日常议事工作,不
断增强履职能力,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更具科学性、高效性与前瞻性。同时,紧跟
法规政策变化,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为重点,持续优化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
严守合规经营底线,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提升治理效能,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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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基。
持前瞻性探索与产业化落地并重,深化基础研究与场景化应用的双轮驱动。围绕
“一核多元”战略,公司将继续引领新一代磷酸盐系正极材料的突破,并横向拓
展高性能辅助材料等新产品,完善锂电材料全生态链布局。董事会将加强战略引
领作用,指导经营管理层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构筑技术壁垒,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依托在磷酸盐系正极材料领域积累的优势,继续攻关颠覆性技术,精准对接行业
痛点与升级需求,打造高性能、高适配、高性价比的差异化产品矩阵,以持续的
创新迭代能力,夯实并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
透明度,确保股东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司重大信息。同时,不断优化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热线、公开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投
资者接待日活动、实地调研、路演与反路演、券商策略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
资者的双向沟通互动,及时传递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信任,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聚焦主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持续采取有力措
施,以科技创新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制造全过程。通过开发
更加环保、高效的产品和服务,在探索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持续减少能源消耗,
降低碳排放水平,构筑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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